作者: 人气: 来源: 2020-06-26 评论:发表评论
2014年4月26日8:00时开始进行8号楼裙楼(8-C)~(8-G)/(8-2) ~(8-6)轴高支模区域浇筑作业,20:00时,模板坍塌,坍塌面积约680㎡左右。7人受伤。激光工程设计总部二期工程由主楼和裙楼组成,裙楼高支模分三处,本次坍塌高支模为裙楼二层结构,支撑高度为10.55m,板厚为100mm、120mm,梁截面350*700mm、350*1600mm、400*1600mm、500*1800mm,跨度分别为8.1m、6.7m、22.9 m。 【原因解析】
不符合规范要求:
没有严格执行方案设计参数进行支撑架体的搭设;未设置剪刀撑;板底立杆间距与水平横杆步距过大,梁底没按方案增设立杆,降低了架体的承载力。
立杆间距为0.9-1.35米;水平杆步距:第一步1.65m,第二步2.10m;水平杆存在连一根跳2-4根的状况;高支模周边梁底未见顶撑立杆;水平拉杆没有与周围柱子、梁采取固结措施。
主梁与次梁交汇处下方架体没按方案要求成钢管格构柱设置,没剪刀撑设置,降低了架体的整体稳定。
混凝土浇筑路线:采用汽车泵从东南向西北方向浇筑,没有按照方案和相关规定从中间向两侧浇筑,造成架体受力不均匀。
模板支撑架体材料选用非标材料,钢管、扣件、顶托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管理原因:
从调查情况看,现场没有执行高支模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性工程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主要表现在:
方案论证后施工单位没有组织技术交底,完全不按方案及相关标准搭设模板支架。
对搭设高支模的材料不检查不把关,致使大量使用完全不合格的材料。
没有对模板支架的搭设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及阶段验收,放任班组作业人员偷工减料,凭经验搭设。
更为严重的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履行高支模的验收制度,致使最后把关纠错机制丧失,从整个事故来看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十分混乱,舍不得投入,偷工减料,抱着严重的侥幸心理,最终导致了这起严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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