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知识宣贯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竣工检测单位须制定竣工检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经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一)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以内部承包合同等形式交由分公司施工,但分公司成立未履行合法手续的;
(四)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的承包人,其中一方将应由其实施的全部工程交由联营合作方施工的;
(五)全部工程由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计取报酬是除上缴给承包人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
(七)承包人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者派驻的上述人员中全部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八)承包人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分包:
(一)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
(三)承包人将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
(四)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
(六)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
(七)承包人未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B 工程验收
九、根据验收主持单位的不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哪几类?
C 质量评价
十三、如何理解工程质量的“合格等级”和“优良等级”?
法人验收时,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时,验收质量结论可为合格或优良;政府验收时,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时,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只能为合格。
十四、如何组织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如果已有管理单位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验收后将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验收后将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一)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三)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D 质量事故处理
十六、何谓质量事故?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
十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二)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
(三)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四)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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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施工。
(三)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E 检测管理
二十、水利工程建设中如何进行见证取样?
(二)水利行业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三)检测项目/参数应不超出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检测项目/参数附表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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